壶中天·破产
诚而不幸,商法人,一场清算浩劫。市场经济,依申请,几纸红字裁决。财产有价、债权无数,寄命管理者。破产?再建?商也、法也,承责,非惩戒。
职工权益在册,欠税尚有些,以人为本,怀国为根,倡和谐,清偿位前列。乐罢鼓歇,空楼送归客,忠诚管理,至诚清偿,不屑商道一跌。
【破产小知识】
①市场经济,依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的启动只能依申请,人民法院不可依职权主动裁定企业破产,这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②寄命管理者: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③非惩戒:我国对于企业破产依据的是非惩戒主义。
④职工合法权益: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位列破产债权第一清偿顺位;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位列破产债权第二清偿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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