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被执行人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就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限消人员,一定在失信人员名单吗?
答案是否定的,但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一定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消人员,不能有哪些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企业破产后,可以删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吗?
答案是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企业破产后,可以解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吗? 答案是可以。 关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没有像删除失信信息一样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举重以明轻”原则,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都可以删除,那么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令也应当解除。并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有公布最高人民法院的限消使用声明,声明最后一段提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删除失信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同时解除。